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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版物經營許可(kě)證

文字:[大][中][小] 手機頁面二維碼 2023-05-30     浏覽次數:    

出版物經營許可(kě)證


  受理(lǐ)、審查、審驗的(de)前置條件(一(yī))許可(kě)條件1、有确定的(de)企業名稱和(hé)經營範圍;2、經營者應當具有初級以上出版物發行員職業資格;3、有與其業務相适應的(de)固定的(de)經營場所。

  (二)有無數量限制(無)申報材料出版物經營許可(kě)證批發申報材料:

  1、到省新聞出版局領取出版物經營許可(kě)證審批表;2、申請書,載明單位的(de)名稱、地(dì)址、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(de)姓名、住址、資本來源、資本數額等;3、企業章(zhāng)程;4、注冊資本500萬元的(de)資信證明;5、經營場所的(de)情況及使用權證明(進入批發市場的(de)單店營業面積不少于50平方米,獨立設置經營場所的(de)營業 面積不少于200平方米),填寫經營場所所在地(dì)的(de)地(dì)址平面圖;6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複印件一(yī)份;7、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(de)職業資格證書中級及複印件一(yī)份;8、相應計算機管理(lǐ)條件的(de)證明材料。

  出版物經營許可(kě)證零售各區新辦所需材料:

  1、核名通知書或執照副本原件(增項企業用)2、驗資報告3、房産證複印件4、租賃協議5、公司章(zhāng)程6、法人的(de)初級職稱圖書發行員證書7、所有股東的(de)身份證複印件8、增項企業需要提供公章(zhāng)9、公司座機,手機,郵編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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