建築智能化系統設計專項資質标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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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(yī)、總則(一(yī))建築智能化系統設計專項資質設甲、乙兩個級别。
(二)持有建築智能化系統設計專項資質的(de)企業,可(kě)從事各類土木建築工程及其配套設施的(de)智能化項目的(de)咨詢、設計。其中包括:
1、綜合布線及計算機網絡系統工程;2、設備監控系統工程;3、安全防範系統工程;4、通信系統工程;5、燈光、音響、廣播會議系統工程;6、智能卡系統工程;7、車庫管理(lǐ)系統工程;8、物業綜合信息管理(lǐ)系統工程;9、衛星及共用電視(shì)系統工程;10、信息顯示發布系統工程;11、智能化系統機房工程;12、智能化系統集成工程;13、舞台設施系統工程。
二、标準(一(yī))甲級1、資質和(hé)信譽(1)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。
(2)社會信譽良好,注冊資本不少于300萬人民币。
(3)企業承擔過不少于2項大型建築智能化系統設計項目的(de)專項設計,或中型項目不少于3項。
2、技術條件(1)專業配備齊全、合理(lǐ),主要專業技術人員專業和(hé)數量符合所申請專項資質标準中“主要專業技術人員配備表”的(de)規定。
(2)企業的(de)主要技術負責人應具有大學(xué)本科以上學(xué)曆,8年(nián)以上從事建築智能化系統設計項目的(de)設計經曆,并主持完成不少于2項大型建築智能化系統項目的(de)設計,具備注冊執業資格或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。
(3)主要專業技術人員中,非注冊人員應完成過不少于2項中型以上建築智能化系統項目的(de)設計,并具備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。
3、技術裝備及管理(lǐ)水平(1)有必要的(de)技術裝備及固定的(de)工作場所。
(2)具有完善的(de)資質管理(lǐ)體系、運行良好,具備技術、經營、人事、财務、檔案等管理(lǐ)制度。
(二)乙級1、資質和(hé)信譽(1)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。
(2)社會信譽良好,注冊資本不少于100萬人民币。
2、技術條件(1)專業配備齊全、合理(lǐ),主要專業技術人員專業和(hé)數量符合所申請專項資質标準中“主要專業技術人員配備表”的(de)規定。
(2)企業的(de)主要技術負責人應具有大專以上學(xué)曆,5年(nián)以上從事建築智能化系統設計項目的(de)設計經曆,并主持完成不少于1項中型建築智能化系統項目的(de)設計,具備注冊執業資格或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。
(3)主要專業技術人員中,非注冊人員應完成過不少于2項小型以上建築智能化系統項目的(de)設計,并具備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。
3、技術裝備及管理(lǐ)水平(1)有必要的(de)技術裝備及固定的(de)工作場所。
(2)具有較完善的(de)資質管理(lǐ)體系、運行良好,具備技術、經營、人事、财務、檔案等管理(lǐ)制度。
三、承擔業務範圍(一(yī))甲級承擔建築智能化系統專項設計的(de)類型和(hé)規模不受限制。
(二)乙級可(kě)承擔中型以下規模的(de)建築智能化系統專項設計。
四、附則本标準自(zì)頒布之日起施行。
建築智能化系統工程設計專項資質标準及人員配備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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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(yī)、總 則:
(一(yī))建築智能化系統設計專項資質設甲、乙兩個級别。
(二)持有建築智能化系統設計專項資質的(de)企業,可(kě)從事各類土木建築工程及其配套設施的(de)智能化項目的(de)咨詢、設計。其中包括:1、綜合布線及計算機網絡系統工程; 2、設備監控系統工程;3、安全防範系統工程;4、通信系統工程;5、燈光、音響、廣播會議系統工程;6、智能卡系統工程;7、車庫管理(lǐ)系統工程;8、物業綜合信息管理(lǐ)系統工程;9、衛星及共用電視(shì)系統工程;10、信息顯示發布系統工程;11、智能化系統機房工程;12、智能化系統集成工程;13、舞台設施系統工程。
二、标 準 要 求:
(一(yī))甲級:
1、資質和(hé)信譽:
(1)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。
(2)社會信譽良好,注冊資本不少于300萬人民币。
(3)企業承擔過不少于2項大型建築智能化系統設計項目的(de)專項設計,或中型項目不少于3項。
2、技術條件:
(1)專業配備齊全、合理(lǐ),主要專業技術人員專業和(hé)數量符合所申請專項資質标準中“主要專業技術人員配備表”的(de)規定。
(2)企業的(de)主要技術負責人應具有大學(xué)本科以上學(xué)曆, 8年(nián)以上從事建築智能化系統設計項目的(de)設計經曆,并主持完成過不少于2項大型建築智能化系統項目的(de)設計,具備注冊執業資格或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。
(3)主要專業技術人員中,非注冊人員應完成過不少于2項中型以上建築智能化系統項目的(de)設計,并具備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。
3、技術裝備及管理(lǐ)水平(1)有必要的(de)技術裝備及固定的(de)工作場所。
(2)具有完善的(de)資質管理(lǐ)體系、運行良好,具備技術、經營、人事、财務、檔案等管理(lǐ)制度。
(二)乙級:
1、資質和(hé)信譽:
1)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。
(2)社會信譽良好,注冊資本不少于100萬元人民币。
2、技術條件:
(1)專業配備齊全、合理(lǐ),主要專業技術人員專業和(hé)數量符合所申請專項資質标準中“主要專業技術人員配備表”的(de)規定。
(2)企業的(de)主要技術負責人應具有大專以上學(xué)曆,5年(nián)以上從事建築智能化系統設計項目的(de)設計經曆,并主持完成過不少于1項中型以上建築智能化系統設計項目的(de)設計,具備注冊執業資格或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。
(3)主要專業技術人員中,非注冊人員應完成過不少于2項小型以上建築智能化系統設計項目的(de)設計,并具備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。
3、技術裝備及管理(lǐ)水平:
(1)有必要的(de)技術裝備及固定的(de)工作場所。
(2)具有較完善的(de)資質管理(lǐ)體系、運行良好,具備技術、經營、人事、财務、檔案等管理(lǐ)制度。